本报北京9月30日电我国实行计划生育近30年,不但有效遏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而且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促进了社会的发展。日前,我国专家学者开展的一项有关计划生育投入与效益的研究,首次提供了这方面的权威数据:1971年至1998年,在计划生育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共同作用下,我国共计少出生人口6.34亿,其中因计划生育而少出生人口3.38亿,并由此为全社会节省少年儿童抚养费7.4万亿元。
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支持下,由国内多家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及各地计划生育工作者组成的“中国计划生育投入与效益研究课题组”,自1998年12月以来,深入我国东、中、西部农村和城镇,开展了问卷调查、科学计算和理论分析,课题组目前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显示,实行计划生育所带来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是多方面的。
在计划生育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共同作用下,我国妇女平均生育孩子数从1971年的5.44个降至1998年的1.84个,其中因计划生育少生人口3.38亿,也就是说,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今天我国的总人口就不是12亿多,而是15亿多。
据对我国0—16岁少年儿童抚养费进行回推计算,1971年至1998年因计划生育少生的3.38亿人,为全社会节省7.4万亿元。另据计算,同期我国对计划生育的财政和非财政投入累计约为905亿元,即计划生育上每投入1元可节省少年儿童抚养费82元。
1979年至1998年,在实行计划生育的条件下,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417.7元增至6490.1元,居民消费水平从227元增至3094元;而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同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居民消费水平只能分别从363元增至4099.5元、从197.3元增至1954.4元。
在实行计划生育的条件下,1970年至1997年,我国人均粮食产量从293.2公斤增至401.7公斤,基本实现了粮食自给,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将使我国陷入严重的粮食短缺;1997年,我国人均耕地面积、森林面积、水资源分别为1.15亩、0.11公顷、2275立方米,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则将分别降至0.93亩、0.09公顷、1836立方米。
根据以上研究成果,专家们得出结论:计划生育为我国实现到本世纪末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作出了巨大的贡献。